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您(下文或称为“用户”、“使用者”)与北京纽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下文或称为“我们”、“运营方”)关于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所订立的合同。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

本协议中的北京纽特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站地址为:codemutex.com、codemutex.wiki、codemutex.net)、“NextSSH”桌面软件。

请在注册、登录网站或使用软件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您仅可以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后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部分,那么您不可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运营方将制定特别规则(下称“特别规则”),如特别规则与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特别规则为准。

(二)用户在使用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运营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运营方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用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运营方审核通过并向用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用户和网站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特别提示

(一)网站提供的服务包括:

  1. 注册账号;

  2. 销售软件的专业版授权码;

  3. 提供软件内使用网站上的账号登录;

  4. 提供注册消费用户在不同电脑间同步用户文档。

上述产品由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运营。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自然人,如用户是未成年人,则应取得监护人同意用户需在认真阅读及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以加粗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注册后或实际使用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及网站服务认证协议、网站侵权处理规则及、运营方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如用户对本服务协议或协议的任何部分存有任何异议,应终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任何服务。

(二)用户同意,用户注册成功应妥善保管网站账号及密码,未经运营方同意,用户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借阅、出租任何网站账号。用户须对自身使用我们的产品的行为,以及对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用户使用我们的产品过程中,对自身使用我们的产品的行为以及通过网站发布、公开的任何信息享有合法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用户同意:

  1. 运营方对网站内容享有使用权。
  2. 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协助任何第三方非法抓取我们的产品的内容,“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不得售卖授权码和软件账号,不得对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多人使用一个账号,如发现,运营方有权关闭异常账号,并不给与退款。

(四)用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运营方所发布的协议。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以违反上述规定的方式访问我们的产品或收集任何我们的产品的内容

(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同意并授权运营方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六)运营方有权直接将我们的产品或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委托给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及履行,运营方无需就此向用户另行获取授权。运营方将竭尽避免前述委托或变更给用户使用我们的产品造成的不便,运营方届时将尽量及时通过网站、平台、私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本协议中,关联公司是指控制某一方的、或被某一方所控制的、或与某一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管理权。

(七)为提高用户的产品使用感受和满意度,运营方可以对脱敏用户数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从而进一步优化我们的产品。

三、内容及收费

(一)产品的具体内容由运营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提供。

(二)运营方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并将及时更新页面/告知用户。

(三)鉴于:运营方为产品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付出了成本,运营方有权根据产品的相关规则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运营的服务费用,运营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包括了收费服务和免费服务。如用户使用收费服务时需要向运营方支付一定的费用,运营方会在用户使用之前予以明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收费服务

(四)用户可以按照各类软件服务的需求支付费用,所有的付费项目不支持无理由退款

(五)用户理解,运营方仅提供工具软件与软件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络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用户自行负担

四、产品及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一)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的存在及其他运营方无法控制的情形),用户同意运营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产品及服务(包括收费服务),若发生该等情形,运营方将尽可能及时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私信、短信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

(二)用户理解,运营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产品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或相关的技术/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运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运营方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三)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运营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产品及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和免费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为其所使用的收费服务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4. 用户侵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5. 用户损害监管部门、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
  6. 用户以任何方式损害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誉或信誉等合法权益;
  7. 运营方有其他合理理由认为需要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的。

(四)如用户在申请开通产品及服务后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运营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回收用户昵称;
  2. 回收用户账号;
  3. 停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五)用户选择将账号与运营方合作的第三方账号进行绑定的,除用户自行解除绑定关系外,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用户已绑定的第三方账号也有可能被解除绑定,运营方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协议的;
  2. 用户违反第三方用户协议或其相关规定的;
  3. 第三方账号所属的站方要求解除绑定的;
  4. 第三方账号所属平台或业务已关停的;
  5. 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6. 运营方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解除绑定的。

五、使用规则

(一)用户如果自行编辑注册信息中的账号名称、昵称、头像、简介等(以下简称“账号信息”)的,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用户不得以他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名义注册账号,亦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信息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让人误认为该账号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组织存在关联关系的名称、头像或简介等。

(二)用户注册账号,制作、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及个人资料,不得以虚假或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注册;若用户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应及时更新。

(三)用户通过注册所得的账户的所有权归属于运营方,用户仅对该账户拥有使用权。用户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其账户的使用权,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运营方有权追究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四)用户知悉并同意,以下信息一经用户提交确认则无法更改,因内容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错误,不完整、不满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独立承担:

  1. 账号个性域名;

  2. 运营方规定的确定后无法修改的账号信息。

(五)运营方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运营方将对用户使用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隐私内容加以保护。对于用户在产品及服务中发表或存储的内容,运营方建议用户自行不定期备份。用户理解并同意,如用户通过使用注销账号功能而主动停止使用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的,运营方无法向用户返还或提供任何数据

(六)为维护服务的稳定运营,确保用户体验质量,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实施自动化行为或发布垃圾信息

  1. 自动化行为,是指未经运营方同意,用户自行或授权、协助第三方采用自动化手段或明显异于常人的、远高于正常用户频率地注册、登录、购买、上传、下载、发布问答、评论、私信、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
  2. 垃圾信息,是指未经运营方同意,擅自使用账号(包括通过作弊手段批量注册的账号、普通账号等)或以未登录的状态,在网站注册、登录、购买、评论、私信、账号信息、文章、图片、视频、音频内容中发布的营销信息、无意义信息。

用户知悉并同意,运营方有权根据技术规则通过检测验证等方式判断用户账号行为是否构成自动化行为、用户账号所发布的信息是否为垃圾信息,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所有处理措施所依据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操作记录、内容等)均以后台记录为准

(七)每位用户仅能注册一个账号,用户不应将其在注册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运营方。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等非运营方原因导致账号、密码、产品及服务遭他人非法使用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用户同意运营方在产品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运营方通过电子邮件、私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九)为了更好地促进信息分享及宣传推广,用户授权运营方可在产品和服务及其关联产品和服务上使用服务内容,以及为宣传推广之目的将上述内容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用户对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前述授权并不改变用户发布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也并不影响用户行使其对发布内容的合法权利。

(十)用户在使用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文明发言,并依法尊重其他用户的人格权与身份权等人身权利,共同建立和谐、文明、礼貌的网络社交环境。

(十一)用户在使用产品及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或规则;
  2. 不得违反与产品及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及行业规则;
  3. 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 不得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不实虚假、冒充性的、骚扰性的、中伤性的、攻击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种族歧视性的、诽谤诋毁、泄露隐私、色情淫秽、恶意抄袭、暴力、血腥、自杀、自残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5. 不得侵犯任何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6.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各级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
  7.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誉或信誉等合法权益;
  8. 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影响运营方正常运营、破坏经营模式或其他有害生态的行为;
  9. 不得为其他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产品及服务。

(十二)针对某些特定的产品的使用规则及说明,运营方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私信、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均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产品,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十三)如用户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侵权等行为,用户可通过运营方在网站上公示的举报和投诉流程、标准、联系方式等进行举报投诉,相关人员会尽快核实并进行处理;如涉及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纠纷的处理,用户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有关公告所公示的方式进行处理;如用户认为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或用户认为有必要向司法行政机关寻求帮助的,用户可尽快向相关机关反馈,运营方将依法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六、知识产权

(一)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相关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内容以外,运营方是产品及服务中所有信息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前述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代码、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资料、账号、文字、图片、图形、图表、音频、视频等。

(二)用户在使用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由第三方开发的功能、软件或服务,用户除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以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相关规定,并尊重第三方权利人对其功能、软件、服务及其所包含内容的相关权利。

(三)鉴于以上,用户理解并同意:

  1. 未经运营方及相关权利人同意,用户不得对上述功能、软件、服务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同时,不得将上述内容或资料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再售卖,或者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 在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的前提下,运营方并不就上述功能、软件、服务及其所包含内容的延误、不准确、错误、遗漏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 运营方并不对上述任何由第三方提供的功能、软件、服务或内容进行任何保证性的、或连带性的承诺或担保,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或损害,由用户与第三方自行解决,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为更好地维护网络生态,运营方保留在任何时间内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由运营方享受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屏蔽、删除或其他任何法律法规允许的处置方式。

七、隐私保护

(一)运营方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其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并由专门的数据安全部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二)尽管已经采取了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仍然无法保证您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账号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三)您知悉:运营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一旦您离开运营方的产品或服务,浏览或使用其他网站、服务及内容资源,运营方即没有能力及义务保护您在运营方产品及服务以外的网站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您登录或浏览上述网站是否基于运营方提供的的链接或引导。

(四)网络环境中始终存在各种信息泄漏的风险,当出现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您的信息出现泄漏时,运营方将极力控制局面,及时告知您事件起因、采取的安全措施、您可以主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情况。

八、免责声明

(一)用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用户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或任何用途的使用,及通过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传递的任何观点不代表我们的立场,我们亦不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或可靠性负责。用户对于可能会在网络上上接触到的非法的、非道德的、错误地或存在其他适宜之处的信息,及被错误归类或是带有欺骗性的发布内容,应自行作出判断。在任何情况下,因前述非正当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伤害,应由相关行为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三)鉴于外部链接指向的网页内容非运营方实际控制,因此运营方无法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运营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用户知悉并同意,运营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等)并由第三方向用户提供该产品的升级、维护、客服等后续工作,由该等第三方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或其本身的原因导致的一切纠纷或用户损失,用户在此同意将向该第三方主张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和损失

(六)除另有约定外,运营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未标明使用期限,或者其标明的使用期限为“永久”、“无限期”或“无限制”的,则其使用期限为自用户开始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至该产品或服务下线之日为止。

九、违约责任

(一)如因运营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运营方承担

(二)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如运营方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的“特别提示”或第“使用规则”的,运营方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四)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运营方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用户应在运营方指定期限内予以纠正并消除影响;若用户未在前述时限内予以纠正的,运营方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五)本协议中所述的“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1. 更改、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
  2. 变更、限制或禁止违规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
  3. 暂停、限制或终止用户使用产品或服务的权利、注销用户账号等;
  4. 向有关监管部门或国家机关报告;
  5. 其他运营方认为合理的措施。

(六)本协议(二)、(三)(四)中所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开支。

十、协议修改

(一)运营方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运营方将会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运营方也可选择通过其他适当方式(比如系统通知)向用户通知修改内容

(二)如果不同意运营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则视为用户接受运营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一、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项下运营方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系统通知、管理账号主动联系、私信、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二)用户对于运营方的通知应当通过运营方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二、法律适用

(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二)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规定

(一)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二)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不能作为本协议条款解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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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ibutors: zhshch